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商标被撤销的情况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商标被撤销的情况

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商标被撤销的情况

作者: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7 08:57:22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也还是有可能被撤销的!那么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呢?下面就跟我们沈阳商标注册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或答辩,如果结果还是宣告无效。最后的机会就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将有很大可能被撤三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三、商标局主动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一些企业认为,改变了商标注册地址、注册人信息也没什么关系,岂不知注册商标被提撤三异议或面临其他变动时,商标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注册地址下发书面信息通知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的变更令企业无法及时收到相关信息,从而错过挽救时机,最终可能导致企业商标被死亡。在取得商标证书后可能面临的纠纷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商标的使用证据,我们要学会有效的保留使用证据。

一般来说,最常见的证据包括广告,宣传册,发票,合同,各类活动等。要善于在相关证据中显示商标信息,显示使用时间。或者预留其他辅助证明证据。比如有关发票,可以在备注栏填写商标信息等。商标取得证书后,需要做好商标监控,以防自己的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发生,同时做好知识产权的全面防范,对已有的商标进行近似监测,通过不定期监控对比自己持有的商标与商标局的《商标公告》当中的商标数据,发现近似商标或对自己品牌商标可能造成影响的商标并进行异议,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

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那么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商标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

二、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三、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四、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五、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六、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个人如何注册公司?你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合伙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如果你想在上海独自创办公司,你可以注册10万元。我也可以帮你注册资金10万元。您可以成为普通的贸易公司或服务公司。总费用是2880元。如果你看到一些你不理解的东西,你可以和我沟通。我希望我能帮助你!在注册公司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1.公司名称被批准,你不能认为五个名字作为备份,因为各个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都很大,只要重复就不能通过。想想公司名称,请到工商局索取“企业名称预先批准申请表”,填写所有股东的签名确认书,然后审查系统,由贸易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查。工业局。如果没有,则业务局将发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立临时账户,凭法人,原股东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印章,法人盖章向各大银行开立临时账户以公司名义开立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由于订阅系统,没有必要找到公司进行验资;

3.申请工商营业执照(三证一体)。工商局为成立新公司提供一套文件和表格,填写要求并与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全体股东状态。原始证书将提交工业局登记处。如果检查后没有问题,将签发验收文件。(7个工作日后收到)

4。刻章,公章,金融印章,公司印章,发票(3个工作日备案)

5。临时住户转入基本住户,完成文件部,业务完成许可证正面副本(三个证书合二为一),以及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基本户(5个工作日)到开户行的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所有单据都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一合),银行开户证,公章,财务章,公司章等等。

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在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那么商标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

(三)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版权所有:辽宁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